29...財布施

認識正確的佛教...淨空法師講於邁阿密

財布施

「布施」在整個大乘佛法裡,是菩薩修行最重要的一條,無量無邊的法門,歸納起來就是六度。這六條再要歸納,就是"布施"這一條,所以佛首先教我們修布施波蘿蜜。(六度就是布施.持戒.忍辱.精進.禪定.般若)

「布施」,ㄧ般人很難理解它真正的含意,往往聽說布施,就趕著捐一點錢到寺廟去,這是錯解,這樣的理解布施,太狹隘了,哪裡是菩薩修的呢?!其實在日常生活中,念念為別人,不為自己,就是布施、就是供養,所以人人天天都在修布施波羅密,天天都在行菩薩道,只是不懂得,不知道而已。

譬如早晨起來,你把家人盥洗的東西都準備得好好的,早餐、茶都燒好了,你是在布施.供養你一家人啊!你在行菩薩道,修布施波羅蜜,在修普賢菩薩的''廣修供養'',你看你心裡多快樂。能這樣領悟,就不會說:唉呀!家人都把我當老媽.下女.傭人,要我天天去伺候們。這樣天天發牢騷,所有的布施功德都沒有了。
你看,念頭一轉,牢騷、痛苦就變成布施波羅蜜,立刻就得到佛法’快樂和智慧’的實益。

在美國有些制度,叫人不得不布施。譬如醫藥保險,人人都要買。為什麼呢?怕自己生病的時候,醫藥費付不起,所以先買保險,由保險公司替你付醫藥費。在每個月繳醫藥保險費的時候,如果是為了自己生病而做準備,如此,將來一定會生病,不生病,這些錢沒有辦法開銷啊。如果念頭一轉:我是在修布施、修供養,幫助那些有病的人,供養那些有病的人。這樣布施出去,你一生永遠不生病,為什麼呢?你修的是不生病的因阿!你布施,照顧老人,將來你就得善果,即使老了,也會有許多年輕人照顧你、關懷你、伺候你。

種什麼因,一定結什麼果報。再說一個人服務在公司行號裡,每天努力工作,如果是為了多拿一點錢,或是為了地位要慢慢提高,那就不是布施了。如果能存這樣的心:我今天努力的工作,是布施這個公司、是供養社會大眾,加薪升遷非我所求,那是在行薩道。
以菩薩的布施心在做工作,永遠不疲不厭,會愈做愈快樂。俗話說的「人逢喜事精神爽」,假使事情是自己不願意做,又不得不去做,就會疲倦、會討厭;反之,歡喜高興做的事情,會愈做愈有有精神。

我今天到世界各地跟大家介紹佛法,是我喜歡做的,這是法布施阿!你們不懂的,我來教給你們,告訴你們,是希望大家都能減少煩惱、痛苦,都能得到佛法的喜樂和智慧,來充實提升生命和生活美滿。我在1984年,第三次到洛杉磯講經,一天講九個小時,底下坐著聽的人累了,我站著講的人不累,愈講愈有精神,愈講聲音愈大。為什麼呢?因為觀念’心境不一樣。假如我講經,計算一個鐘頭拿多少鐘點費,再看看聽的人不起勁,那就會疲倦、厭倦了。我不是為這個來的,我是以無比歡喜的心,把無上.甚深.微妙的佛法介紹給大家,這個歡喜就是法喜阿,是最好的營養。

今天大家講求這個營養、那個營養,那是假的啊!看看佛門裡的「禪悅為食」,禪,是心地清淨悅,是心地歡喜,這才是最滋養的,所以健康不在飲食!得歡喜心、得法喜,就會健康、長壽、年輕、不衰老。憂能使人老、使人病,並每天愁眉苦臉的,容易生病,衰老也會非常之快。歡喜是健康的因素,它是從布施波羅蜜得來的。買汽車保險,是發生車禍時有人賠,如果你念頭一轉:我這是修布施,是幫助那些出車禍的人,如此你這個車永遠不會出車禍,永遠有佛菩薩加持你。念頭一轉就是菩薩,念頭不轉就是凡夫。

菩薩跟凡夫有什麼差別呢?一個是覺,一個是迷。迷者樣樣為自己,覺者樣樣為眾生。樣樣為眾生,自己得的好處真正不可思議,沒法子想像。樣樣都為自己,得到的好處一點點,而且得到了就沒有了,你說誰是聰明,誰是傻瓜?所以說,要念念為眾生,不要為自己。

今生你有財富是福報,用錢是智慧,錢能用在社會上,能用在大眾上,這是大智慧,是真正會用錢的。假使處處為自己著想,那是很笨的,修來的一點點福報,沒幾天就享完了。如果能念頭一轉,將福報布施給眾生,福報就更增盛,直至無有窮盡。布施的內涵無量無邊,我們每一個人,每天在日常生活中,隨時隨地都可以修學。只要念頭一轉,就是行菩薩道;轉不過來,就是六道凡夫。
財布施,在佛法裡分為內財與外財。外財是身外之物,內財就是身體。器官捐贈.作義工、以體力去幫助人,都屬於內財布施。

由此可知,我們隨時隨地都在做布施,但因為沒有布施的心,所以不是行菩薩道。假如我們有一顆布施的心,那麼時時刻刻,統統是修六度,統統是修菩薩法。所以菩薩法跟凡夫不同的地方在哪裡?就是在那"一念心"。一念覺,為一切眾生,就是佛菩薩;一念迷,為自己,就是凡夫。這個初學的人聽了很難懂,人為什麼不為自己呢?諸位要知道,凡夫所以不能成佛,是由兩種執著障礙,第一種是我執,第二種是法執。我執,要是破掉了,就證阿羅漢果;法執破盡了,就成佛。那些念念為自己的人,"我執"天天在增長,即使修一切善法,也只是增長執著而已。因為執著不能破除,所以佛說這是惡,你不想出三界,那就另當別論,想出三界,一定要破我、法二執。我執就是煩惱障,就是煩惱的根源;法執是"所知障''的根源。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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